11月1日上午,党委书记刘冬主持召开了2017年第十六次党委会议。在家的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校长史可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调整我校教职工到外省及其所辖市县出差住宿费标准,省重点实验室科研秘书、实验员招聘,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人选等有关事项。
会议还就《新余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新余学院物资及服务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新余学院应急采购工作实施细则》、《新余学院自行采购实施细则》、《新余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余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新余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修订稿)》、《新余学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稿)》、新余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新余学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修订稿)、新余学院经费开支管理规定(修订稿)、新余学院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修订稿)、新余学院报帐票据管理规定(修订稿)、新余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修订稿)、新余学院住宅、移动电话话费报销管理规定(修订稿)、新余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等制度进行了审议。
有关会议纪要将于近期印发。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