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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和校党委组织部代校党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9 17:06:0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部门党组织、附属学校党总支: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余组电明字〔2016〕11号)精神,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现面向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就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市管党费”)和校党委组织部代校党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校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交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305),联系电话:07906666029,邮箱:xyxyzzb@163.com

附件:1、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3、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4、2015年度校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入36755.3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35392.8万元,党员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578.2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784.3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支出1415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969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5%。其中,2015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667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区、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28.4万元。

    2、补助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支出8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其中,拨给西藏500万元,新疆300万元,用于补助地震灾区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党内表彰支出10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8%。用于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奖金支出60万元,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表彰支出46.9万元,向“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卢玉宝同志家属发放慰问金2万元。

    4、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35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其中,用于补助党中央有关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经费支出2663万元;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800万元,用于补助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支出80万元。

 

附件2: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入总额为2515.58万元。其中:各设区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公安厅政治部和中央驻赣金融单位党组织等上缴2306.18万元;利息收入5.8万元;中组部拨入203.6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支出总额为1091.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中央组织部2014年度党费支出354.9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5%。

    2、慰问全省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321.77万,占支出总额的29.5%。其中:2015年春节前夕,拨给各设区市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公安厅政治部32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各市、省直机关工委1.77万元,补助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3、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414.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其中:省本级培训和下拨各市、省委有关部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共293.41万元;为全省各基层单位征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辅导百问等学习资料,购买或更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经费113.69万元;用于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奖金支出1.8万元;支付银行电汇手续费用0.02万元;向中组部转交基层党员上交的千元以上党费5.73万元。

 

附件3:

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272.96万元。其中: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新钢公司党委、新余学院党委、亚林中心党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国资委党委等上缴254.12万元;利息收入0.66万元;省委组织部拨入18.18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市管党费支出总额为181.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省委组织部2014年度党费支出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3.36%。

    2、慰问全市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9.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22%。其中:2015年春节前夕,拨给各县(区)委、市直机关工委、新钢公司党委、新余学院党委、亚林中心党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国资委党委29.32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市民政局0.16万元,补助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3、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55.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42%。其中:市本级培训和下拨各县(区)、市委有关部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共34.99万元;为全市各基层单位征订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书等学习资料,购买或更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经费20.27万元;支付银行电汇手续费用0.05万元。

 

附件4:

2015年度校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校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新余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校党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校管党费”)收入总额为133450.29元。其中: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逸夫小学党总支、离退休党支部等党组织上缴129124.05元;利息收入326.24元;市委组织部拨入1000元;省教育厅下拨2014年党建课题经费3000元。

    二、校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校管党费支出总额为135174.8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市委组织部2015年度党费支出68000元,占支出总额的50.3%。

    2、慰问学校生活困难党员支出1000元,占支出总额的0.74%。

    3、返还学校离退休党支部2013年和2014年上缴党费的50%,共计3912元,占支出总额的2.9%。

    4、2012—2013年省教育工委党建课题结题五项,共报销经费24000元,占支出总额的17.75%。

    5、党员教育和其它支出38262.8元,占支出总额的28.31%。其中:征订《当代江西》等党员学习资料,支出37452.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