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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4 16:45:06 浏览次数:

 

 

 新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目前设有1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有60多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新余学院采购中心受学校委托,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两家供应商为我校提供2015—2017学年教学教材及发放服务。招标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XYU_2015NO:007

招标项目名称:新余学院教材采购招标

招标项目内容: 拟采购2015—2017学年共两年的教材,采用一次招标,分学期供货,分学期验收的方式。由于每年的招生人数、使用教材和教材数量存在一定变化,各学期使用教材数量具体以新余学院提供的教材订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在国内注册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经营或供应教材能力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所提供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法定标价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

3、必须具备以下出版社中的3家以上的直接授权的发行代理证: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具有完善的高校教材配供能力,渠道畅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发货运送能力、仓储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与高校有良好的教材合作关系,到书准确及时,服务质量优,且每年供应教材实洋达到500万元以上。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因行贿、盗版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

6、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分包或转包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所供教材及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教材应绝对保证是正规出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法定标价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盗版书不能混入供应,否则,经查实供应商除了该负的全部社会、法律责任外,学校将拒付所有书款,并立即终止协议的执行。

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以实洋结算)。

3、供应商在接到校方订单后应及时征订教材,,并确保7个工作日内向校方及时反馈征订书目落实情况。若遇教材不出版、改版、变更等情况,应向学校作特别说明,并按学校要求及时调换。

4、供应商必须按校方提供的订单(品种和数量)备齐教材,及时向校方通报到书情况,并按校方的供书时间要求,将教材提前运抵指定供书地点(教材书库),派专人做好教材入库、上架工作,做到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教师教学用书以学院为单位按时发放到位。

5、供应商必须确保课前教材到书率达到100%。除不可抗力之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教材供应,一旦影响正常教学,将承担延迟供书的违约责任,从学校每学期开学上课之日起计,每延迟一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人民币1000元,严重的将终止合同,处以未到教材总金额三倍的罚款。

6、无条件接受校方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48小时内回告校方落实情况。追加的教材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上架发放。

7、教材要做到外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内页无残破,无漏页、错页、装订不牢和污损等质量问题。如有以上情况出现,供应商应保证随时无条件调换。因各种因素导致学校订购的教材发生多余或不足,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退货或追补。

8、按照校方要求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目录、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及电子版书目等。

9、供应商应免费向校方提供当学年所供学生教材的教师用书(以校方提供的教师教学用书计划为依据)。

四、评标方式

采取当场唱标、专家评标、综合打分(详见招标文件)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两家中标单位。

五、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供应及发放教材后,双方核对订单信息和发放信息,核对无误后计算所供教材实洋,供应商将剩余教材退货后按实洋开具正式发票,校方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支付货款。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5年5月30日。

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接收报名的邮箱:xyxycgzx@163.com

网上报名的内容要求如下:

1、填写投标的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人的资质证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A、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代表授权书;

E、《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

5、标书费为500元/包,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收现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凭银行转账凭证参加开标会。

收款单位:新余学院,开户行:新余市建设银行武警支行,帐号:3600 1950 0030 5000 0113。

标书费须以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账号转入,招标人不认可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报名,凡以个人或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转入的费用不予退换。

6、招标文件一律发送电子版。

7、联系人:张老师,0790—6666081(传)或13907905107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及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予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日9:15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新余学院采购中心参加投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九、招标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网址:

十、答疑时间:在2015年6月1日上午12时以前以书面文件(外地可传真或扫描件加投标人盖公章)的方式提出,否则不予认可。

十一、本次招投标解释权归新余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

     

 

  新余学院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