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多年来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资助工作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渠道,逐年增加学生资助经费投入,构建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设置的学生资助项目如下: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单位:元/人) | 资助范围 | 申请时间 | |
奖学金 | 国家类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 | 9月份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 | 10月份 | ||
学校类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2500,1600,1000 | 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 11月份 | |
社会类 | 胡述兆奖学金 | 3000 | 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 | 11月份 | |
陈医师奖学金 | 1000(限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学生) | 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及优秀实习生 | 11月份 | ||
助学金 | 国家类 | 国家助学金 | 4400,3300,22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0月份 |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代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学生助学贷款或学费(就高计算,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 服义务兵役学生 | 即时申请。学费补偿代偿一次性发放,学费减免按学年办理 | ||
退役士兵助学金 | 退役复学期间按3300元/学年资助 | 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 |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申请 | ||
学校类 | 减免学费 | 4400 | 未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学生 | 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 | |
困难补助 | 2200,1100 | 未获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的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学生 | 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 | ||
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 200-500 | 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 | ||
其它 | 学校类 | 勤工助学 | 按工时 | 9月份 | |
注:凡社会捐赠类资助项目,如捐赠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无法及时到位,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