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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持续改进机制和实施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2-01-06

为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坚持和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教育教学理念,根据《新余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余学院质量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和实施细则。

一、持续改进的主要内容

持续改进的主要内容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其支撑关系如图 1 所示。

图1 教学要素的支撑关系

二、持续进的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等进行审查评价。专业负责人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持续改进的执行者,负责本专业相关教学要素的调研分析、数据统计、课程体系制(修)定、课程大纲制(修)定、课程达成度评价等具体工作

三、持续改进的逻辑关系

持续改进逻辑关系如图2 所示。

学生学习成效是持续改进的核心,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是持续改进的路径。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状态进行跟踪,评价学生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并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师资能力和支持条件等。主要表现为三个宏观循环和一个微观循环。宏观循环为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驱动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驱动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 驱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持续改进。微观循环包括课程教学环节、 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持续改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见《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见《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课程体系及课程达成度评价见《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