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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1-12-23

一、学科建设

1.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协助院长研究本院的专业设置,参加学科会议,收集国内外本学科的前沿信息,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不断提高本院学术水平。

2.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本院资源优势,协助院长指导并参与本院学科建设,培育本院重点学科及新的学科增长点。

二、日常教学管理

1.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协助院长编制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根据本院发展规划和教师情况,在教务处指导下,修订本院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大纲等教学文件,协助院长组织全院教师贯彻执行,完成学校规定学时的教学任务。

3.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和本院发展规划,协助院长组织教师出考卷、审题签字,指导专业课题库的建立、集体批改试卷和登分等工作,组织补考,上报学生成绩并提出奖惩建议。

4.根据预算,协助院长对教学设备购买提出要求,辅助进行语音实验室的建立、建设和管理工作。

5.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充分利用本院优势教学资源,协助组织开展面向学校内部及面向社会的各类专业培训。

6.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院里分工,负责指导院教学科研干事排课、排考等日常工作,遇重大问题,与院长协商解决。

三、科研活动

1.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任课教师实际情况,参加、组织、领导本院教工进行科研活动,负责收集信息,联系项目、组织申报课题,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并协调解决科研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收集有关信息,协助院长组织、承办或选派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或承办有关专业技能考试。

四、教师管理

1.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和专业需要,协助人力资源处,进行教师招聘,协助院长招聘担任本院课程的兼职教师,并对本院青年教师深造进修提出建议,培养中青年教师,组建一支优化、配置合理的高素质教学队伍。

2.根据学科和专业设置、院里分工,协助院长建立相应教研室,并指导教研室的各项活动,下达教学任务。

3.根据教务处教学检查规定,协助院长组织年轻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对本院教工进行学期考核评估,参与填写教学检查表,检查教案、记载成绩,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本院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估座谈会,并及时和任课教师沟通,适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奖罚建议。

4.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指导干事对教师考勤,并协助院长做教师的思想工作,协调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五、其它工作

1.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本院实际情况,协助院长组织指导学生实习和学生实践基地的建设,拟定毕业论文题目,组织实施毕业设计,并参与主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指导系干事和辅导员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学生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核实学生成绩,报院办公室审核。

3.在院长授权范围内,代理院长职责。完成学院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