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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外国语学院就业市场建设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4-12-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我院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我院毕业生提供长期、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毕业生就业市场主要包括:校园专场宣讲会、中小型行业性供需见面会和区域性大型供需见面会。

第三条 积极进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不断加强同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联系,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等就业推介活动,积极推荐毕业生,建立契合学院实际的实习、就业基地。

第四条 确保划拨用于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发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 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

第五条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区域、服务学生”的原则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在完善原有的毕业生就业渠道基础上,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挖掘潜在的人才需求空间,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基地,拓宽就业市场的行业和地域,扩大毕业生用户群体。

第六条 有计划地开展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与用人单位签订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的合作意向书。

第七条 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与学院签订意向书的就业基地的相关情况,积极组织在校生到这些单位实习;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联系专业教师解决他们在生产实际中的问题,鼓励毕业生到就业基地工作,使学院和企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 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毕业生相对集中的地区和企业,了解毕业生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为我院的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就业指导等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第九条 不断加强就业信息网站建设,为毕业生进入无形市场提供帮助。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将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求职意向等信息全部上网,供用人单位查阅,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网上互动交流、信息共享;合作搭建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有效、便捷的将有关信息传递给每一位毕业生。

第十条 鼓励和选拔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落实大学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应征入伍。 加大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等政策。

第十二条 积极构建我校“三融六化”大就业工作格局,发动学院全体教师,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加强与各地校友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开发,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

第十三条 欢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提供就业相关信息。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