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 正文

外国语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1-12-23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

2.全面负责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督促分管工作的副院长做好本职工作,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各教研室和教师对教学科研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以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

3.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负责制定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负责制定本院专业建设方案、教学改革方案,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

5.主持全院性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审定科研项目和教材的使用,负责院际及与本院有关的校际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7.负责本院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本院教材建设工作。

8.负责制定本院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协助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负责本院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及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10.坚持党政联席会制度,共同决定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津贴分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11.负责做好院部创收工作,增强凝聚力,稳定教师队伍,同时为地方经济服务。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