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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培养目标修订实施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4-12-19

为使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合不断变动的社会发展需要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调研结果进行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英语专业依据新余学院《新余学院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实施办法》和《新余学院关于制定2022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的指导意见》,《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或通知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专业修订细则。

一、修订对象

针对英语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

二、修订依据

英语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三、修订内容

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等。

四、修订机构

专业培养目标修订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构成如下: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 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用人单位、教育主干部门负责人和中学教师代表组成。

五、修订流程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基于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报告和评价达成情况进行修订。其工作流程表述如下:

(1)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情况分析。

(2)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

(3)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由毕业生、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等相关利益方参加的研讨会,充分、广泛地征询意见,并据此开展专业培养目标的进一步修订。

(4)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拟定的培养目标进行审议后送交教务处。

(5)教务处对培养目标组织审查后,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审议,学院教学知道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再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形成新的培养目标并发布执行。

六、修订周期

培养目标修订周期为四年,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期间根据合理性评价报告结果,可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