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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迎评期间违纪处分措施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1-12-23

​为进一步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自我教育管理,强化自律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评促建,提升学院学风建设,以最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特制定《外国语学院迎评期间违纪处分措施》。

1、上课提前10分钟考勤,第一次迟到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一次旷课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早晚自习迟到、旷到与上课迟到、旷课等同处分。

3、不注意维护学校良好文明形象,不佩戴校徽,带早点等进入教学楼、实验楼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打闹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和要求,不带教材、笔、笔记本;上课睡觉、玩手机、聊天给予警告处分。

5、不遵守学校寝室管理规定,外宿晚归处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卫生脏乱差,全体宿舍成员处警告及以上处分;不按时就寝、起床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6、酗酒、打架斗殴等视情节和负面影响情况处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7、评估期间指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8日,正式评估时间违纪从重处分。受处分前如有其他处分,与原未撤销处分自动升级。

8、此措施于2017年11月23日起实施。

外国语学院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