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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3-02-18

为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加强学院、学生及其家长三方联动,帮助学业困难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新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余学院发〔2018〕15号)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

一、预警与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教学与科研管理科科长、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科长

成员:教学与科研管理科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相关课程任课老师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协调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学科课程学习帮扶,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协调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家校沟通,以及与相关学生进行谈心谈话等心理疏导工作。

二、预警帮扶工作对象

预警帮扶工作对象及范围主要包括学业预警与毕业预警两个类别。

(一)学业预警

1.警示。学生目前为止获得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要求总计划学分 70%者,确定为警示对象。

2.留(降)级。学生目前为止获得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要求总计划学分 60%者,确定为留(降)级对象。

3.退学。从第三学期开始对在校生实行退学淘汰,获得本专业已开课程学分少于 30%者,确定为退学对象。

(二)毕业预警

针对毕业班学生,要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预警及学业提示。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可能或已经产生学习问题的大三及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预警,组织相关人员告知学生依据专业培养方案所学的课程科目及学分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帮扶措施。

1.学历预警:

(1)公共选修课学分。需修满 8 学分公共选修课,选修课须覆盖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美育类)、社会科学、创新创业四个归属类别课程,每个归属类别选 修至少 1 门课程。21 级(含 21 级)以上文学艺术(美育类)不低于 2 学分。通识选修课程必修课(动态模块)学分可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

(2)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师教育课程选修课学分。

(3)创新专业学分。

2.学位预警:专业核心课程首次考试不及格门数不超过 6 门,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首次考试已有 4-5 门不及格的学生,要着重关注、及时预警。

三、工作要求

(一)教务干事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审核,确定进入学业(毕业)预警与帮扶范围的学生名单,填写《新余学院20XX-20XX 学年第 X 学期学业 预警学生情况汇总表》、《新余学院 20XX-202XX 学年第 X 学期毕业预警学生情况汇总表》。

(二)毕业预警中的学历预警由教学与科研管理科确认名单,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提醒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其他学业预警以及毕业预警中的学位预警需建立《新余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档案表》。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学与科研管理科填写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审核,并加盖院章确认,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通知预警学生,并开展谈心谈话。

(二)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家长并反馈学业预警相关信息,发送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以及回收家长回执,切实做好家校沟通。

(三)制定学业帮扶计划。个人计划由学生结合学习实际自主完成并签字;小组帮扶计划由学生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课程学习短板制定完成,由学生及任课老师共同签字,递交工作小组审核后,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四)帮扶过程谈话记录。主要为学生与辅导员(班主任)谈话,谈话内容为学业预警情况了解、心理疏导,参与谈话人员需签字确认。

(五)家长(监护人)谈话记录。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沟通联系记录。

(六)帮扶过程记录、帮扶总结。由学生反思帮扶实际,整表完成后由学生交由教学与科研管理科教学干事,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外国语学院学业预警帮扶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学生学业预警档案表.docx